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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赠与

如何使用赠与契约

 

读者问:我在法国拥有几处房产,打算赠与子女并保证尚未成年的孙子女也能在长大后受益。请问如何达到这一目的?此外,赠与税由谁支付?是否有税收优惠?

 

新桥律师

 

为了保证您子女和孙子女的利益,您可采取渐进赠契约来达到目的。所谓渐进赠与(DONATION GRADUELLE)指第一收益人有义务保留赠与的财产和权利并在死后转交给赠与契约中指定的第二受益人。

 

赠与的财产可以是家具、不动产和股票等一切资产。但必须予以明确识别界定,例如,只注明遗产的四分之一为渐进赠与财产是不够的。

渐进赠与的第一受赠与人不能将受赠财产出售,因为他有义务把财产转给第二受益人。但禁止出售的财产不包括股票。第一受益人可将股票出售,再把相应价值的货币转给第二受益人。为了确保您的孙子女受益,您可在赠与契约中将您的子女确定为第一受益人,将您的孙子女确定为第二受益人。

 

渐进赠与不限于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间。所有的人都可以通过渐进赠与契约向第二受益人转让其资产或权利。该赠与方式的目的是阻止第一受益人将资产挥霍一空,侵害第二受益人的权益。渐进赠与必须通过公证。

此外,渐进赠与还可使资产留在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手中。例如,第一受益人可以是赠与人的配偶,而第二受益人可以是前妻的婚生子女。

从税法上来说,,第二受益人收到的财产来自原始赠与人。在上例中,子女的财产来自子女的亲生父亲,而非没有血缘关系的后母,因而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再如,当父亲向长子赠与财产,要求他死后把财产赠与次子。次子的资产来自父亲,而非其兄长。

 

如果赠与人希望给予第一受益人更多的权利,他还可以选择余额赠与(DONATION RESIDUELLE)的方式。

余额赠与人指定两名受益人。第一名受益人可以自由支配受赠资产,第二名受益人只能获得第一名受益人的剩余资产。

和渐进赠与不同的是,余额赠与的第一受益人可按其意愿支配受赠财产,例如将其出售。第二受益人既不能要求其返回价款,也不能干预其管理财产的方式。但证券例外。当第一受益人出售证券后,相关的收入应转给第二受益人。

在余额赠与中,除了具有法定继承权的子女或配偶外,第一受益人无权将财产转赠他人。此外,余额赠与契约还可禁止出售某些资产,以此限制第一受益人的权利。
赠与契约还可以包括以下条款:

- 在契约中加上保留使用权的条款,以保证赠与人或其配偶生前使用赠与物业的权利。

- 在受益人先于赠与人去世的情况下撤消赠与。

 

赠与的税收优惠如下:

- 父母向子女,祖父母向孙子女的赠与可享受31 395€的免税。

- 曾祖父母向曾孙子女的赠与可享受5 232 €的免税。

- 配偶、PACS合同的签署者可享受79 533 €的免税、兄弟姐妹可享受15 697 €的免税。

- 年龄小于70岁者在赠与全部产权或使用权时可享受50%的免税,超过70岁,小于80岁者可享受30%的免税。

在赠与虚有产权(不包括使用权)时,年龄小于70岁的赠与人可享受35%的免税,7080岁者可享受10%的免税。申请免税一般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公证文件,但税务部门也接受实物赠与(dons manuels)或私署赠与合同签署者的免税申请。

税款由受益人在收到赠与财产时支付,在实物赠与时,在向税务局登记时或最迟在赠与人死亡时支付。但税款也可由赠与人支付。这时,纳税部分将不被视作赠与财产。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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