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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招牌

读者:半年前,市政府要求我拆除上一个老板安装的招牌。最近,我因没有马上拆除而收到了4500欧元的罚单。请问,处罚有什么根据?安装新招牌有何程序?

 

新桥律师

 

城市的魅力来自色彩和建筑风格的统一,而商店的广告,招牌和灯光构成了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

城市集中了各行各业以及居住、娱乐、旅游等多种功能。要使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必须通过一系列规则,在保证商业利益的同时,美化市容并加强城市的个性。在法国,在以下地点安装招牌时应事先获得市政府或省政府的准许:
- 房屋上或特别敏感的地点
- 在敏感的人口密集区
- 在限制广告地带(ZPR)
-
激光束广告
- 公共场所及其周边
- 文化历史古迹附近

根据环保法典第八卷第五章的规定,在大楼上悬挂的各种业务的标识,图案和图形应遵守有关商店招牌的规定。原有的招牌应在其业主停止经营活动后的三个月内拆除 (1982224日第 82-211号法令)

申请文件应包括:
填写好的申请表格
注明店铺位置的当地地图
获得店铺房东或业主大会的同意
店铺门面的彩照
注明招牌位置的彩照,用以评估招牌对环境的影响
显示招牌相当于房屋位置,以及招牌文字图案的侧视图
凸出于公共场所上方的招牌需申请道路悬挂高度和凸出物许可( permission de voirie

与办理手续此相关的除了市政规划部门之外,还有商务,道路,装备及建筑和遗产保护部门(SDAP)

未获得许可而悬挂招牌是违法行为,可在大事法院受到刑事追究。处罚除了罚款之外,还包括支付违法招牌的拆除费用。这方面比较著名的一个案例是M0NTGERONUMP分部悬挂的招牌。由于该组织已经结束活动,市政规划局曾要求UMP在三个月内撤下其招牌。然而,该组织并未立即行动,最后由市政府将其拆除。由于撤下时间延误了86天,UMP被罚款8 016,06 € 在此之前,不少大商场的招牌(CARREFOUR, KIABI, SAINT-MACLOU, QUICK.)以及欧尚的两个已安装30年的巨幅广告(分别为10米和22米高)分别在LATTES市和HERAULT被拆除。其原因是违反环保法典,造成光污染。

环保法典对招牌的主要规定有:

招牌应采用持久的材料制造。业主应负责使招牌处于清洁和良好保养或工作状态(第R581-55条)。
安装在墙上的招牌不得超过墙体本身的尺寸限制,也不得突出墙体0.25米以上。
招牌可安装在不超过1米的窗口披檐或雨罩上,也可安装在低于阳台或窗口上,但要低于栏杆或扶手高度,两旁不得超出0.25米(第R581-56条)。

垂直于墙体的招牌不得超过该墙的高度。
招牌的突出部分不得超过道路宽度的十分之一或2米。招牌不能安装在窗口或阳台前(第R581-57条)。
如果在大楼一半以上用于某项业务,其招牌的字母或符号应分开,只有遮挡支架的部分才能有底板。底板的高度不得超过0.5米。如果大楼的高度不超过5米,字母或符号的高度不得超过3米或楼房高度的三分之一。 如果大楼高度超过15米,招牌字母或符号不得超过楼房的五分之一,高度不得超过6米(第R581-58条)。
 超过1平方米,立在地上的招牌必须距离大楼最近的窗口10米以内(第R581-59条)
这些招牌距大楼边线的距离应超过其高度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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