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 租约到期后,房客不离开出租屋怎么办?
新桥律师 :
当租约结束时,承租人有义务离开租住地。在租赁期结束时,提交钥匙和填写房况清单是房东和房客的一项义务。如果租客拒绝离开便成为 "无权利,租约或所有权的非法占用者",即使他继续支付租金也是如此。而且房东不应再提供租金收据,因为他们不再具有租户的身份。
如何让非法租客离开?
当遇到租户不想在租期结束时离开时,有必要向Tribunal d'instance(小审法院)提出起诉,并要求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简易程序是一种紧急程序,其优点是提早开庭。法官有权采取临时措施,以便迅速解决诉讼案件。小审法庭将在短时间内作出裁决,无论房东打算重新出租还是出售房产。
除了确认租户违法外,法官还可以确定应缴纳补偿金的数额。补偿金是对未交租金的补偿,金额类似或略高。法官也可以判决驱逐租户。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法律文书执达员将向租户送达判决。租户应在两个月内离开出租处。否则,他将会被警察(由锁匠和警察代表陪同)驱逐。应该强调的是,房东不能自行执法,主动进行这种类型的驱逐。
另外,在冬季(11月1日至3月15日)不能实施驱逐,除非该建筑被宣布危房,对住户构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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