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向债务人讨还欠款
读者问:
有个客户欠我两万多欧元的货款,迟迟不付。我很着急,问过一些朋友。有的让我发挂号信,有的建议我找专业讨债公司,还有的建议我找法庭执达员或律师。请问追讨货款有哪些简单易行的方法?债权人应提供哪些证据?电子邮件证据是否能被采信?其他还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新桥律师答:
追讨债款是采用必要手段获得债务人付款的行为。在欠款初期,债权人可使用的最简单易行的方法就是向债务人邮寄付款回执挂号信。
回执挂号信法语缩写为LRAR或AR。一般来说,回执挂号信常用于讨债、寄发合同文本、验收保留、行使反悔权、寄发业主大会决议或退租等事宜。有时候光靠回执挂号信是不够的,必须由司法执达员(HUISSIER DE JUSTICE)送达文件,例如在解除商业租约方面,即便您已和房客达成协议,为了解约书发生律效力,也必须请司法执达员送达。
回执挂号信的作用主要有:
- 获得债务人欠款的法律凭证;
- 确定欠款日期;
- 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在追讨债款的挂号信中,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应提供注明日期的订单、发货单和发票。发票虽然也是证据之一,但只是单方的文件,证据效力有限。所以,债权人只提供发票是不够的,还应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如双方签字的合同等。
至于电子邮件是否可作为证据的问题,由于邮件的寄发取决于网络服务器的可靠性,发邮件者往往无法证明这一点,所以和回执挂号信相比打了不少折扣。一些大的机构和企业每天收到成百上千的电子邮件,其中一些可能被防止垃圾邮件的滤网删除。因此,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有限,法院常常需要举证者提供其他证明。
为了防止信件遗失,建议您在信的开头注明回执挂号信(RECOMMANDÉ AVEC ACCUSÉ DE RÉCEPTION)并保留原件的复印件。寄发的催告信件不宜过多,否则债务人可向债权人提出骚扰控告。
需要注意的是,回执挂号信不能终止时效。如果您不采取相应的司法行动,过了时效后即难以起诉对方。以上所说的“时效”指追讨债权时间限制。时效的长短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而定,例如,商人向非商人追款的时效为两年。普通民事债权的时效是五年。
为此最好在挂号信中注明对方回复的限期(一般为两周至一个月)。在无回复的情况下应及时通过律师采取司法行动。
在回执挂号信催告不果的情况下,企业可采取其他方式追讨欠款,包括委托专业公司或司法执达员讨债。司法执达员在讨债中的作用与专业讨债公司相同,不能在没有法庭判决的情况下对债务人执行任何强制措施(如查封财产,扣押存款等)。讨债费用根据民法典第1999条由债权人支付。如果债务人无法立即支付全部欠款,建议允许先支付部分欠款。这样做的好处是让对方承认债权,从而中断讨债的时效限制。
此外,您还可将债权打折转让给其他公司,获得现款。当然,折扣的幅度要由双方谈判确定。
在以上措施无效时,债权人只有上法庭起诉了。鉴于您的标的超过10000欧元,所以必须通过律师向大审法院提出起诉。当然,如果对方是商业公司或商人,您也可以直接向商事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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