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更改姓名
读者:我在加入法籍时,选了法文姓名,原来的中文姓名没有再用。但最近回国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使用法文姓名很不方便,想再改回原来的姓名。请问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新桥律师:
任何拥有法籍的成年人,只要有正当理由,均可要求改变姓名,例如 :
13岁以下子女可随父母改变姓名。改变未成年子的姓名应征得监护人(父母)的同意或法官的准许。
改变超过13岁的未成年人的姓名还应得到其本人的同意。
该公告应注明:
身居国外的当事人无需履行上述公告义务。
每个申请者还应分别向司法部或大审法院检察官提供以下文件:
司法部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可要求当地大审法院实施调查或征询最高行政法院的意见。
获得批准的申请将由总理和司法部长签署法令,并在宪报上发表。
大审法院检察官或法国驻外领馆会把刊载该法令的宪报寄给申请人。
在申请被拒绝的情况下,大审法院检察官或使领馆应拒绝信寄给申请人。拒绝信应阐明理由。
被拒者如有新理由可向主管机构提出行政复议或在两个月内向巴黎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对更改姓名提出异议者可在法令公布前向司法部民事司阐明理由。
在法令公布后,异议者可在两个月内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在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前往最高行政法院纠纷处开具的无异议证明,并据此要求检察官改正相关的民事文件记录,如出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和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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