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 租约到期后,房客不离开出租屋怎么办?
新桥律师 :
当租约结束时,承租人有义务离开租住地。在租赁期结束时,提交钥匙和填写房况清单是房东和房客的一项义务。如果租客拒绝离开便成为 "无权利,租约或所有权的非法占用者",即使他继续支付租金也是如此。而且房东不应再提供租金收据,因为他们不再具有租户的身份。
如何让非法租客离开?
当遇到租户不想在租期结束时离开时,有必要向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提出起诉,并可要求通过紧急程序审理,其优点是提早开庭日期。法官有权在短时间内作出裁决,迅速解决诉讼案件。
除了确认租户违法外,法官还可以确定应补交的房租数额。对于无法支付房租的房客,法官也可以判决驱逐。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法律执达员(commissaire de justice)将向租户送达判决。租户在收到判决后应在两个月内离开。否则,警察(由锁匠表陪同)可强行驱逐。应该强调的是,尽管司法驱逐程序旷日持久,房东即便取得驱逐判决,也无权自行驱逐。
另外,在冬季(11月1日至3月15日)不能实施驱逐,除非该建筑被宣布危房,对住户构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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