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请问什么是警察局遣返决定(APRF)?无证人员在被行政留置,并收到该决定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新桥律师:
警察局遣返决定(APRF)由警察局长或省长签署。当事人可对该决定提出起诉。不提出起诉而拒不离境者可受到刑事追究。
警察局长的遣返决定一般直接交给当事人。后者应尽早告知律师,使领馆或自己选定的代理人。
当事人可在48小时内向行政法院提出撤销该决定或遣返目的国的起诉。行政法院在3个月内做出判决。警察局在判决下达前终止遣返。对于已经被行政留置的人员,行政法院在72小时内做出判决。当事人可聘请律师和翻译,也可要求阅览案卷。
胜诉的当事人将收到临时居留回执并被释放。反之,败诉者可在一个月内向行政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不能中止遣返程序。
行政机构可对不提出起诉的当事人在48小时之后执行遣返。
当事人可被遣返的国家既可以是原籍国,也可以是有意接受他的其它国家,如接受其难民申请的国家。在无法遣返的情况下,警察局可没收当事人的护照,并限制其立刻居所。
逃避遣返者可被判处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并被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