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法工作居留的条件
李先生问: 我们夫妻俩已经在法国生活工作了9年多,一直在餐馆洗碗,没有合法工作居留。近来一些同乡获得了合法证件,我也想去碰碰运气。请问申请工作居留需要哪些文件?审批条件是什么?
新桥律师答 :
根据2012年的瓦尔斯法令,只有在法连续居留时间在5年以上,累计工资单超过一年,或在法连续居留3年以上者才能申请合法居留证。同时,对申请人的法语程度也提高了标准。其中,在法国有子女和得到工会的支持也是一个有利因素。为此必须很好准备会面。
大巴黎地区劳工局制定了一份针对欧盟以外国家的特别短缺劳动力行业名单,归纳出享受优先待遇的29个就业领域。(参见本报9月19日新桥律师信箱介绍)。对于不在上述行业工作的人来说,需要在聘用员工遇到特别困难的部门才有希望过关。因此,在提出申请前,最好在了解对欧洲国家开放的150个行业的情况后,再选择最接近的工种申请。您所从事的餐馆工作虽然不在向欧盟之外的国家开放的行业之内,但属法国向欧盟其他国家开放的150个紧缺行业,因此如您有较好的法语基础和在法国育有子女,获得工作居留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在去警察局或省政府办理居留时,申请工作居留者需要提供的证明有:
l 有效护照(如果没有护照,应提供原籍国身份证),特别要注意不同证件上的姓名住址是否相符,否则要去领馆办证明。
l 包括子女在内的出生证,结婚证后户口本
l 住址证明:水、电、电话费单据或3个月以内的房租单据
l 如居住在他人家里,需要提供住所者出具的居住证明和他的身份证件
l 四张近照
l 抵达法国后的居留或证明(按年份分类的税单、结婚或同居证明、子女的入学证明等,如有严重疾病,需要提供医生证明。)
l 个人履历
l 文凭原件和由法院宣誓翻译出具的翻译件
l 实习和工作证明
l 曾在所申请行业工作的工资单
l 一个贴有邮票的信封
雇主需要提供的文件有:
l 雇主聘用员工的详细理由(专业人员缺乏,新员工的职业能力强,具有所需文凭或经验等)。
l 雇主已委托ANPE招聘人员的证明
l 新员工的工作合同(可在www.immigration.gouv.fr网站上下载)
l 新员工曾有过的工资单
l 雇主支付移民税的承诺
l 聘用公司的营业执照(Kbis)
l 聘用公司的章程
l 个人雇主的纳税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l 支付 URSSAF 分摊金的证
l 支付带薪假分摊金的证明
l 员工登记册
l 个人雇主支付URSSAF或MSA分摊金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部门可自由决定批准或拒绝某个申请,被拒绝者可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但无法终止行政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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