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我打算开一家出口免税店,能否介绍一下商家如何操作出口免税业务?
新桥律师:
所谓出口免税是指免除销售商品的增值税,适用于来法国的外国游客,商人或临时逗留者。商店可自行决定是否销售免税商品,而购买者不能强制商家这样做。
享受免税的必要条件是将所购商品携带到欧盟以外国家。否则不能免税。
享受免税者在出境时必须出示所购产品。否则可能会被取消免税资格,甚至被课以罚款。但烟草,私用车辆,石油产品等不在免税范围之内。购买的商品仅限于零售商品,同一种商品的数量不得超过50件。
免税商品需在同一天同一商店购买,或在同一个欧盟增值税号码的同一个城市的连锁店购买。 总价必须超过175 欧元.
免税商品应在购买后的三个月内携带出境。
选择交易后退税的店家应提交给收件人印有店家地址的信封,以便后者在购买商品后的六个月内将盖有海关印章的销售发票寄给店家
店家应事先告知顾客海关退税的程序和金额,并要求顾客应提供旅游签证,身份证,护照等证明文件。
应该说明,退税是店家的事。海关没有任何退税责任。为方便顾客办理退税,一些商场还同机场等口岸的机构签订了代理协议。顾客只要提供盖有海关印章的发票,代理机构即予以退税。
商家应把收到的盖印发票保留三年,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规模较大的免税店可加入PABLO系统。顾客只需把商家给的退税单在机场的PABLO终端机上扫描,不再需要将盖印发票寄回。
- 未要求盖章的原因
- 出境的地点和时间
- 在欧盟以外长居的证明
- 在欧盟逗留不超过六个月的证明
- 所购商品已经出境(所在国海关的报关证明,当地法国领馆出具的商品入境证明等)。
- 商品销售发票
- 离境的机票或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