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本餐馆用了一名黑工,上个月被查到后,收到移民局OFII的黑工罚款。请问该怎么办?
新桥律师 :
移民局在发现企业雇用未获授权工作的外国员工时可对企业课征罚款。
根据法律,雇主应根据《劳动法》第L.5221-8条对外国雇员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进行检查。
这种核查必须在实际开始工作前两个工作日中进行。
否则,雇主可被认定故意逃避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使用黑工。
在此情况下,移民局可根据《劳动法》第L.8253-1条的规定,执行特殊罚款和定额罚款,即contributions spéciale et forfaitaire。
罚款用于为外国雇员返回其原籍国提供资金。
这两种罚款可以同时执行,适用于自然人和法人。
罚款的决定通常是在劳动监察部门或警察在劳动场所发现未获准法国居住权的外国雇员之后作出的。
关于特殊罚款的计算,《劳动法》第R.8253-2条规定,罚款等于 "在犯罪被发现之日,按最低时薪的5,000倍计算。2021年的时薪为10.25欧元,5000倍为51250欧元。
定额罚款的数额,根据2006年12月5日的法令决定。
但是,在决定要求雇主支付这种罚款时,法官需要考虑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而且,这些处罚的金额设有上限。
外国人法第L.8256-2条规定,对雇主的承包罚款每名黑工不得超过15000欧元。
这一上限也应适用于特别罚款。
然而,在下列情况下,这一数额可降至最低小时工资的2,000倍即20500欧元。
- 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雇员在受雇前已经向社保机构申报了。
- 或者,雇主在犯罪行为被发现后的三十天内支付了《劳动法》第L.8252-2条规定的工资和津贴。
除非有证据证明外国雇员的实际时间,否则拖欠雇员的工资按三个月计算。
- 企业应一次性补偿雇员3至6个月的工资。
此外,如果雇主提供了向外国雇员支付上述条款中提到的工资和津贴的证明,如黑工仅一人,缴费金额可以减少到最低工资时薪的1000倍,即10250欧元。
然而,为了从这些减免中获益,雇主必须提供证据。
在两种情况下,如果雇主能够证明他情,可免于支付特别罚款和定额缴款。
可能出现的两种情况是
首先,外国人使用伪造的居留证或另一个人的居留证。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雇主证明他已进行了例行的身份规检查时,才可免于支付罚款。
其次,在招聘时,该外国人向雇主提供了伪造的法国或欧盟成员国签发的身份证。
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伪造文件无法被雇主识别时,雇主无需支付罚款。
如企业不服移民局的罚款决定,必须在15天内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有两种方式
- 向移民局提出的复议要求
- 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以上异议应在两个月内提出。
在其决定中,行政法官可以作出以下决定
- 维持移民局的罚款
- 减少罚款金额。
- 免除雇主支付罚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