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请问在刑事开庭前,法官在何种条件下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拘留?拘留期限有哪些规定?
新桥律师:
犯罪嫌疑人虽然享受无罪推定,但仍可因侦查的需要或安全的原因而在判刑之前受到临时羁押。刑事羁押不能超过合理期限和法律的规定。
法官可在下列情况下做出临时羁押的决定:
· 司法监管或软禁无法满足侦查或安全的要求
· 嫌疑人可被判3年以上徒刑
· 嫌疑人不遵守司法监管或软禁规定
临时羁押的目的是:
· 保存证据
· 防止犯罪嫌疑人对证人或被害者施加压力
· 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
· 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 制止犯罪 680958
· 防止扰乱社会秩序
临时羁押的建议由预审法官提交给自由和羁押法官批准。自由和羁押法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其实施临时羁押,并组织由控辩双方参加的法庭辩论。被告有权要求准备辩护的时间。
辩论围绕着是否有足够理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监管或临时羁押展开。
· 驳回临时羁押请求
· 作出司法监管决定
· 作出或延长临时羁押的决定
· 作出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裁决应说明理由,不服者可以上诉。
对于最高刑期不超过5年的轻罪嫌疑人,第一个临时羁押的决定不得超过4个月。无前科或嫌疑人,每次最多延长4个月。但在下列情况下,临时羁押期可延长1至2年:
- 在国外犯罪者
- 参与贩毒,恐怖活动,团伙作案,淫媒,敲诈资财或最高可判10刑期者。
考虑到上诉庭(Chambre de l’Instruction)可将羁押期再次延长4个月,因此,轻罪嫌疑人的最长临时羁押期可达2年4个月。
重罪(10年以上刑期)嫌疑人的临时羁押期不能超过1年。
每次延长羁押期不得超过6个月。最高刑期不超过20年者,临时羁押期总共不得超过2年,最高刑期超过20年者,不超过3年。
此外,国外实施的贩毒,恐怖,淫媒,敲诈资财,团伙或人身侵害的临时羁押期可延长至4年。
由于上诉庭可将该羁押期再延长8个月,因而重罪嫌疑人的羁押期最长可达4年零8个月。
被临时羁押者,律师或检察官可向预审法官申请解除羁押。如果预审法官拒绝释放,应把决定交给自由和羁押法官作出判决。当羁押期超过合理限度时,预审法官或自由和羁押法官应立即释放嫌疑人。